一般签证取得
1,短期滞在
○您现在处于以下这几种情况吗?
①想到日本去旅游。
②想与在日本留学的孩子见面。
③想与跟日本人结了婚女儿和刚出生的孙子见面。
④由于公司业务的来往关系,想到日本公司去参观。
⑤为了参加日本大学的入学考试,想到日本去。
○如果是以上的情况想到日本去的话必须要取得短期居留的资格。
○短期居留是要进行以下活动所具备的资格。
①以游览和娱乐和以通过等的目居留的。
②以治病医療疗等目的居留的。
③参加体育运动大会比赛等等。
④访问友人一般朋友亲属,出席红白事等等。
⑤以视察,参观工厂等目的居留。
⑥参加企业,教育机关的说明讲习会等。
⑦不接受报酬的讲授讲演等。
⑧出席会议聚会。
⑨市场调查短期商用活动。
⑩为了日本大学的应试或是为了办理外国法律事务律师登録许可的手续而要短期居留的。
?在日本不伴有收入、不取得报酬活动的短期居留的居留。
?在日本联络业务、商谈贸易、签合同、介護和宣传。
○在留期間
90日或是15日
这个期间是根据来日本的目的和法务大臣的判断、来进行期间的更新和资格的变更。 这个将会在护照上加蓋印章进行证明。
○办短期居留申请上陆的手续所必要的文件
①招聘理由书
②滞在予定表
③ 申请者的证明照片三张
④経済担保書
⑤身分担保书
⑥签证申请书(大使馆里有)
⑦护照
⑧回国的飛機票
※因为根据居留目的不同需要文件也不同,所以,请直接向日本大使馆询问。
Q&A
Q1:我的女儿今年已是日本的大学3年级了。我非常想了解她在日本的生活与学习状况,顺便想到经济发达的日本去观光。怎样办手续可以成行?
A1:首先请你的女儿将邀请理由书写好,然后将你在日本的行程预定表拟定好以及无任何经济问题的保证书制定好,还有你女儿的在学证明书
以及其他的相识的日本友人所写的身份保证书。
准备好必要的资料,到日本驻中国领事馆申请签证。
Q2: 想要家里人到日本来
A2: 如果是家族短期居留的话,可以到驻日大使馆或领事馆去申请短期居留的签证。希望长期居留的话将要去申请家属居留的签证。
家属居留的签证只适合夫妇与孩子。
Q3:没有日本人的身份保证人,外国人也可以吗?
A3:虽然作为原则身份保证人,但是,有三年或者是具有三年以上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也可以作为保证人。
※注意:短期居留资格的申请不是到日本入国管理局,而是向驻中国的日本大使館提出申請。
2,就学
○现在,你处于以下状况吗?
①毕业于中国的高中学校或者大学,(为了准备进入大学等)想上日语学校。
②为了学习日语想上日语学校。
③想上日本的高中或者初中,专攻学校(普通课程)。
④想在日本的大学学习,不过不会日语。
⑤目前已经高中毕业了,想学习日本的文化和语言。
○如果是以上的状况,有必要取得“就学”的在留资格。
○所谓的就学签证,是指进入日本的大中专或是聋哑学校或是养护学校的高等部,专科学校的高等课程或是一般的各种学校
(这个表里面的留学项所规定的机关除外。)或是得到准许与设备以及编制有关的教育机关内所进行的学习活动。
○ 申请時必需的文件
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书
②照片的二张(4cmx3cm)
上半身不戴帽子背景六个月以内的相片。
③最終学历证明书
④有学历,职业和学习理由书等的履历书
⑤入学许可书的復印件
⑥証明经济支持能力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以外支付経費的情况下要有証明给与人的支付能力的文书及那个人支付经过的文书。
○对于不法滞在的发生比較多的国家、地区的留学生,要求提出以下文件。
①学历及记载着职业户籍的复印件。
②有日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或是财团法人日本国际协会教育实施的日本留学考试相当的2,00(日语听阅读的共计)点数以上语言能力证据的资料。
③存款数额证明书及入出钱经过明显的存折复印件。
④为了学习必需的学费及生活费的资金形成及过去3年收入的资料。
⑤经费支付者的在职业证明书(法人登记簿复印件)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书资料。
※也有被要求提出其他参考资料的可能。
Q&A
Q1:所谓“表示经济支出能力的资料”是什么意思呢?
A1:由于“就学在留资格”是不能工作的在留资格,所以只要有能承担在日本学习或者生活所必要的费用的证明就好。比方说,
在本人支出经费的情况下,要是有本人的存款数额(3年以上银行存款)的证明就好。另外,在本人以外的人支出经费的情况下,
请提出能证明经费支出人之间关系的资料和支出人的在职业证明和收入证明以及纳税证明。
Q2:听说留学生不能在日本做兼职,是真的吧?
A2:是的。就学生,留学生,家族滞在的情况,如果申请到“资格外活动许可”就能做兼职。不过,由于工作时间有限制,所以请当心。
3,留学
○? 您属于以下的情况吗?
①大学毕业之后来到了日本。在日本,经常跟日本的某大学的教授讨论学术上的问题,因这个原因,想进这所大学的大学院。
②以短期签证来到日本,参加日本的大学考试,考上了,或者收到某大学的入学通知书。
③考上了日本的某所大学的大学院,现在开始办留日手续。
④高中毕业之后,想进日本的大学。
○ 如果您属于以上的情况,可以申请留学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
○留学在留资格指的是在日本的大学,或者在专门学校,或在外国上了12年的教育课程的人,为了进日本的大学而受的教育的活动。
○留学在留資格的在留期間1年或是2年。
○申请時必需的文件
①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书
②照片的二张(4cmx3cm)
上半身不戴帽子背景六个月以内的相片。
③最終学历证明书
④有学历,职业和学习理由书等的履历书
⑤入学许可书的復印件
⑥証明经济支持能力的资料
申请人本人以外支付経費的情况下要有証明给与人的支付能力的文书及那个人支付经过的文书。
○不法滞在者发生比較多的国家、地域的留学生以下的文件必需。
①学历及记载着职业户籍的复印件。
②有日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或是财团法人日本国际协会教育实施的日本留学考试相当的2,00(日语听阅读的共计)点数以上语言能力证据的资料。
③存款数额证明书及入出钱经过明显的存折复印件。
④为了学习必需的学费及生活费的资金形成及过去3年收入的资料。
⑤经费支付者的在职业证明书(法人登记簿复印件)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书资料。
※也可能有要求额外的参考资料情况。
Q&A
Q1:拿到了查证,但是3个月之内没去成日本,应该怎么办?
A1:规定的期间内不去日本上陆,在留资格会自动取消,需要重新申请。
Q2:想在日本留学,但是没有保证人,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必须得有保证人?
A2:保证人制度早在1996年取消了。但是需要证明在留期间内的经费负担能力。如果申请人没有经费负担能力的时候,
必须有替申请人负担经费的人。入学的时候,可能还需要保证人,所以提前找保证人还是需要的。
Q3:我是日本人,我的一位韩国朋友的儿子希望在日本上大学,请问大学入学手续和签证手续怎么办?
A3:有从国外出愿之后通过大学的选考,直接入学的方法。还有海外考试和在日本国内考试的方法。
Q4:我在自己的国家得到了博士学位,现在想在日本的学部学习。从大学院到学部,有点不自然,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A4:用理由书能够充分说明理由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实际上,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情况。重要的是充分说明留学学习的目的。
Q5:得到签证的关键是什么?
A5:例如,要留学日本的大学,一般的情况下,留学的手续是由大学来办。所以,大学选择是比较重要的。最近,大学和专门学校的在籍
管理成了问题,不仅专门学校,连大学有时候也会被拒签。所以事前调查一下比较好。
4,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你属于以下的情况吗?
①在中国日语系本科毕业,现在在日本的公司当翻译。
②在中国经济学本科毕业,自己自学日语通过了日语1级能力考试。现在在一家跟日本有贸易关系的公司上班。打算最近去日本。
③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到日本。想在日本的公司上班。
④朋友在日本经营一家公司,朋友邀请我去日本,帮忙。
○如果是以上的情况,一定要申请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
一般的情况下,4年制文科大学本科毕业生如果是在日本工作而要取得在留资格的时候、申请人的专业要与其在企业里所从事的工作相符合。
翻译,贸易业务等符合这一资格。
○“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一般分为人文知识部分和国际业务部分。
(1)能以这个在留资格申请签证的,法律上规定,从事需要属于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其它人文科学方面的专业知识的业务,或者是以外国文化
为基础的思考,或从事与感受性有关的业务的活动的人,才可以取得以上在留资格。关于人文知识,必须是毕业属于人文科学系的大学的人,
从事以该专业的专业知识为必须的业务。关于国际业务,必须是利用外国人特有的感受性从事业务,比使用日本人更有效果的业务,并且不跟
日本人的就业发生竞争的业务。
(2)另外作为省令规定的审查基准
①对于要从事的业务所需要的知识,要看在大学学什么专业毕业,或者受没受同等的教育或有没有十年以上的实务经验。
②能收到与日本人的报酬同等或以上的报酬。
a,从事翻译,语言指导,广告宣传或者海外交易,服饰或者室内装饰设计,商品开发等业务。
b,对于要从事的业务,要有3年以上的实务经验。
(但是,大学毕业者从事翻译,或语言老师的情况下不需要)
c,比日本人从事该业务的时候拿到的报酬要多或者同等的情况。
○在留資格的在留期間1年或是3年
○申请時必需的文件
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书
②照片二张(4cmx3cm)
③雇用合同书
④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法人登记的复印件? (三个月以内有效)
⑤公司最近营业盈亏核算表的复印件
⑥公司的介绍书
⑦申请人的履历书
⑧毕业证明书或在职证明书
※也可能有要求额外的参考资料情况。
Q&A
Q1:现在日本的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在中国没有大学毕业,能申请签证吗?
A1:在中国的业务内容和在日本的业务内容一样,并且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的情况下,即使没有大学学历,也可以申请。
Q2: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在留资格是什么?
A2:一般说,在国外大学毕业或者,在外国从事该业务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者日本的专门学校毕业后,得到日本的专门士称号的人,
或毕业日本的大学或大学院的人,有资格申请。
5,技术
○您现在处于以下的情况吗?
①某IT产业的公司想要雇用您为他们的编程工作人员。
②制造公司想雇佣你您为他们的机械设计者。
③建筑公司想委托您进行设计。
④想作为新产品开发的技术人员在日本的公司工作。
○技术签证是在基于本国的公私机关签约上所进行的理学和工学以及其他的自然科学有关的技术和必要知识的业务活动。
(教授/投资/经营/医疗的项目起到教育的项目。企业内的移迁以及文化艺术活动栏所揭示的活动除外。)
○在留資格的在留期間1年或是3年
○申请時必需的文件
A、申请人要准备的材料
本人在外国的情况下
①护照的复印件1份
②照片二张(一张贴在申请书上,在一张的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
③证明自己的学历和职业材料 履历书、毕业证、在职证明书等各一份
大学毕业后没有归国直接在日本就职的情况
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书(规定1/规定2/规定3)
②履历书
③大学毕业证明书
④外国人登录证明书/护照
⑤资格外活动许可书
B、日本的公司所要准备的资料
本人在外国的情况下
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申请书
②招聘机关的简要说明材料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三个月以内的 最近的营业效益核算标的复印件 是新开业的公司的话要提交实业计划书,企业的说明小册,外国职员的名薄
要明确记录国籍,姓名,生年月日,性别,在留资格,在留期间等
③要有表明工作的内容,期间,职位,工资等资料
契约书的复印件,辞职书复印件,录用通知书的复印件,雇用理由书,工作的内容
Q&A
Q1: 技术签证的条件(基准)是什么?
A2:需要申请人符合下面的全部的事项。但是,如果申请人想要从事的工作是需要信息处理技术或相关知识的业务,且为法务大臣指定的信息
处理技术考试的合格者或是拥有法务大臣指定的有关信息处理技术资格时,且满足不符合下列事项a为条件。
a,对于所要从事的业务,必须是符合拥有有关相关技术或相关知识专业的大学文凭或是接受过与此同等以上的教育且拥有10年以上的实际
业务经验(包括大学,高等专科学校,高级中学,中等教育学校的后期课程或是在专门学校的专业课中选修了涉及该技术或知识的科目的期间。)
b,收入必须与从事同等工作的日本人相同或高于日本人的报酬。
Q2:在法务大臣所规定的信息处理技术考试中合格或拥有法务大臣规定的信息处理技术的资格,是指什么样的情况?
A2:主要指以下的情况(最新订正 平成15年05月30日法务省告示291号。平成16年08月27日法务省告示363号)。2004Oct10
(1)法务省规定的有关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区分等的省令(平成9年通商产业部令第47号)的表格上所记载的考试种类中符合以下项目的考试。
①系统分析员考试
②项目经理考试
③应用软件工程师考试
④软件开发技术人员考试
⑤technical工程师(网络)考试
⑥technical工程师(数据库)考试
⑦technical工程师(系统管理)考试
⑧technical工程师(enbededdoshisute,mu)考试
⑨信息安全性administrater考试
⑩nu上级system administrater考试
system inspection技术人员考试
基本信息技术人员考试
(2)平成12年10月15日以前,通商产业大臣所实施的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中所示意下考试。
①第一种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
②第二种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
③特种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
④信息处理system监察技术人员考试
⑤在线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
⑥网络专家考试
⑦系统运用管理工程师考试
⑧生产工程师考试
⑨数据库专家考试
⑩微型多用计算机应用情报处理专家考试
? (3)平成8年10月20日以前,通商产业大臣实施的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所示意下考试。
①第一种信息处理技术人员鉴定试验
②第二种信息处理技术人员鉴定试验
③系统分析员考试
④system 监察技术人员考试
⑤应用软件工程师考试
⑥项目经理考试
⑦上级system administrater考试
? (4) 新加坡计算机society(SCS)认定的certifydo·IT·项目·经理(CITPM)
? (5)韩国产业人力公团所认定的资格的中以下各项。
①信息处理工程师(工程师·情报·processing)
②信息处理产业工程师(industrial engineer、情报·processing)
(6)中国信用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实施的考试中以下各项。
①系统分析员(system analyst)
②高级序员(software engineer)
③程序员(programmer)
? (7)菲律宾·日本信息技术标准考试财团(JITSE Phil)实施的基本信息技术人员(fundamental·
情报技术工程师Fundamen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ngineer)考试。
(以平成15年05月30日法务省告示291号中追加。)
? (8)越南信息技术考试训练中心(VITEC)实施的基本信息技术人员(fundamental情报技术工程师)考试。
(以平成15年05月30日法务省告示291号中追加。)
? (9)缅甸计算机联盟(MCF)实施的基本信息技术人员(fundamental·情报·技术·工程师)考试
(以平成16年08月27日法务省告示363号中追加。)
? (10)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略进会(III)实施的软体设计专业人员(软件·设计·Annedo·development·IT·专家)考试
(以平成16年08月27日法务省告示363号中追加。)
[人流209·46]
Q3:上述的资格考试好像有偏重于一方的倾向,有没有其他的考试?
A3:其他国家的IT技术资格考试也都在是讨论中,随时都有可能被追加。请尽量收集最新消息。
Q4:我不是大学毕业,不过,但在日本有10年以上的实际业务经验。是否符合条件?
A4:是在日本的实际业务经验也可以。但,实际业务运用上,根据审查官的不同,有不承认在日本的实际业务经验的情况,请注意。
Q5:我不是大学毕业,又都没有10年实际业务经验等,但是年收近1000万日元。但是没有IT技术的资格。是否能拿到签证?
A5:无论年收有多高,如果不满足以上基准,是拿不到技术的在留资格(签证)的。但是这种硬性的做法,从以前起就存在很多争议。
Q6:听说有不承认海外大学的学历的,这是为什么?
A6:海外大学的情况,有许多大学的制度与日本的大不相同。比如说,中国的大学有许多日本的大学没有的专业。这种情况,
是否能拿到“技术”的在留资格,要先确认每个教育机关的学校的教育水准后,在进行判断。因此,有可能会出现您所持学历不符合
签证条件中的“大学”一项。所以无法拿到签证。
Q7: 毕业于理工类大学,现在制造厂商进行技术翻译等工作,这种情况因该是“技术签证”还是“人文国际签证”?
A7:两者皆可以。看是更符合那种签证的要求判断出哪一种更能够确实的立证就申请哪一种。
但其实“技术”和“人文国际”在法律条文上的区分并不是很明确。比如说,WEB设计师和WEB制作者虽然是IT技术者,
但不一定是“技术”签证。如果其工作被判断为主要是以设计为主的职业,签证很有可能会是“人文国际”。这种情况,“人文国际”与“技术”
的差别主要因职务经验期间的长短决定的。
Q8:我现在所持有是技术签证,但是马上就要换工作了。新的工作也是相同职业的相同业务。这种情况,听说可以在下次更新前不办理任何手续,
是真的吗?
A8:这种情况是比较常发生的。这时要事先取得就老资格证明书。不然,会对下次签证更新不利。如果新旧制的公司是不被认同就劳的公司,
则会突然出现不许可,不得不回国的情况。所谓更新,通常是指在到期之前更新的情况,如果得到的是不许可,就会变成出国准备的短期滞在签证。
这时,就不能就劳了。也就是说,即使再申请被特别受理,在申请期间也不能工作,只能休业。(如果在受理期间进行了工作,必然,
更新将不被许可,且工作的性质会是“不法就劳”。)。
Q9:申请技能签证的有哪些注意点?
A9:首先,要确定学历上的专业是否与所要从事的工作有关联。其次是否拥有语言能力等可以进行正常业务的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还有,
大学时期的成绩和出勤率也是非常重要的。当然接收单位的营业安定性和持续性也是审查的重要项目之一。
6,技能
○您现在处于以下的情况吗?
①日本的中华料理店邀请担任中华料理的厨师。
②日本的建筑公司寻求您所拥有的有关建筑或土木工程的特别技能。
③日本的特有产品公司为了制作产品,需要您所拥有的有关产品·制造或关乎修理的特有技能。
④日本的动物园想雇用您为他们的动物训练师。
⑤日本的航空公司想雇佣您为他们的飞机驾驶员。
⑥日本的体育协会想请您担任他们的某种体育项目的教练。
○如果您是处在以上的情况,那么您就有必要申请“技能”的在留资格。
○所谓技能签证,是指根据本国的公私机关的合同,进行需要属于特殊领域的熟练技能的业务活动时的签证。例如,料理技能,
宝石加工技能等。波斯地毯的工匠也在这一范围内。
○在留期间为一年或三年。
○申请时的必要资料
(1)申请人准备的资料
①证件照(4cm×3cm 2张)
②护照复印件
③可以证明学历及工作经历的资料
④履历书,毕业证明书,在职证明书等
(2)日本方面(公司·店)需要准备的资料
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②商业登记簿复印件
③年度业绩报表(损益计算书)复印件
④可以知道公司概要的文件资料
⑤外国人职员名单
⑥雇用合同书
⑦在职证明书
⑧源泉征收票
Q&A
Q1:申请技能签证的条件(基准)是什么?
A1:申请人符合以下任一项,且报酬与从事同等工作的日本人相同或以上。
a,拥有日本所没有的,外国独创的烹饪或食品制造方面的特殊技能,且有十年以上的实务经验(包括在外国教育机关接受与该料理的烹饪技术或
食品的制造相关的专业教育的期间),且从事需要这一技能的业务的人。
b,拥有外国所特有的建筑或土木工程方面的技能且有十年(如是在拥有十年以上实务经验的外国人的指导监督下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只需五年即
可)以上的实务经验者(包括在外国教育机关接受与该建筑或土木工程相关的专业教育的期间),且从事需要这一技能的业务的人。
c,拥有外国所特有的制品的制造或修理方面的技能且有十年以上的实务经验者(包括在外国教育机关接受与该制品的制造或修理相关的专业教育的
期间),且从事需要这一技能的业务的人。
d,拥有宝石,贵重金属或毛皮加工方面的技能且有十年以上的实务经验者(包括在外国教育机关接受与该加工相关的专业教育的期间),且从事需
要这一技能的业务的人。
e,拥有驯兽方面的技能且有十年以上的实务经验者(包括在外国教育机关接受与驯兽相关的专业教育的期间),且从事需要这一技能的业务的人。
f,拥有为了石油探测时的海底挖掘技能,地热开发时的挖掘技能或海底矿物探测时的海底地质调查方面的技能且有十年以上的实务经验者(包括在外
国教育机关接受与该石油探测时的海底挖掘技能,地热开发时的挖掘技能或海底矿物探测时的海底地质调查相关的专业教育的期间),且从事需要这
一技能的业务的人。.
g,对于飞机等的操纵技能者,拥有2500小时以上的飞行经历,但如果没有航空法(昭和27年法律第231号)第24条规定的定期运送操纵师
既能执照者,不能够作为机长进行操纵。但可以作为操纵者同乘该项法律的第2条第16项规定的航空运送事业用的飞机进行工作。
h,对于体育项目教练的技能要有3年以上的实务经验(包括在外国的教育机关接受关于体育教练的技能的相关教育的期间及接受酬劳从事运动的期间),
并从事需要该技能的业务的人或者作为运动员参加过奥运会,世界锦标赛或者其他的国际性的竞技大会的人且从事需要该项运动相关机能的业务的人。
Q2:“与本国公私机关的合同”都包含什么样的合同?
A2:主要指雇佣,委任,托付,嘱托等。非特定的机关不在范围内,主要指与特定的机关的合同。跟复数的机关的合同也可以。但,短期合同不符合要求,
需要有持续性的的合同才可以。
Q3:食品制造公司,能否以技能签证招聘制造担当厨师?
A3:即使不是餐饮店也可以招聘厨师。但,在食品工厂的单纯劳是不被认可的。即使在食品工厂工作,但是如果没有熟练的技能也是不行的。比如说,
一定要在招聘理由书上详细注明从事制造向一流的饭店提供食品的工作或是从事与市场动向紧密结合导入该国正宗风味食品业务等的具有说服力的招聘
经纬及招聘理由。
Q4:对于申请人本人,除实务经验以外还需要那些条件?
A4:比如说,如果该当外国有关于该项技能的公认资格,就应该事先取得这种资格,而且要尽早取得。如果该国有相关的业界团体,最好也加入比较好,
加入时期·期间将被立为评价对象。
Q5:料理店在招聘厨师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A5:作为评价的重点料理店本身要将正宗味道的高级料理制成菜单。
Q6:我有中国最高的厨师资格,但是事物经验时间不够。是否能够拿到签证?
A6:只有资格是不够的,还是必须有实务经验才可以。顺便指出,近来市面上有许多伪造的实务经验文件资料,入管局对此极为关注。
Q7:我现在所持有的的是技能签证,一直都是作为中国料理得厨师在日本工作。现在想独立自己开店。不换签证种类,以技能签证身份是否也能开店?
A7:入管法规定,技能签证是不能开店的。但是,入管法的认可与商法的认可是不一样的。作为入管法对定的手续,要将签证更换成投资经营签证。
投资开店需要非常多的资本,一定要事先准备好。
Q8:招聘员工的料理店,不是法人也可以吗?
A8:不是法人可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个人事业形态,其签证被批准的可能性要相对的第一些。
7,家族滞在
○您现在是属于以下情况吗?
①刚结婚,但丈夫要在日本工作。想和丈夫一起在日本生活。
②丈夫在日本学习,想和小孩一起去日本。
③妻子在日本的大学在读,想以家族滞的方式叫丈夫来日。
④现在是专门学校的留学生,想和大学二年级的女朋友结婚,结婚后想退学,换家族滞在的签证。
⑤日本的大学在藉的留学生B想叫妻子到日本来。
⑥大学毕业后,在东京的公司就了职,拿到了就劳签证。最近一切都稳定了下来,想叫孩子和妻子也到日本来。
以上情况以外,在住日本并且具有 「教授」、「芸術」、「宗教」、「報道」、「投資?経営」、「法律?会計業務」、「医療」、
「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企業内转勤」、「兴行」、「技能」、「文化活动」、「留学」、「就学」、
「研修」的在留资格的时候,接受此外国人扶养的外国人的配偶者或者是孩子也可以得到「家族滞在」的在留资格。
*不能以此在留资格招聘父母。
*因为是属于附属签证,所以不能超过扶养者的在留资格期限滞在。
○家族滞在签证是指持有上述在留资格的在留者丈夫和妻子中的任何一人赋予需要接受扶养的配偶者或者是孩子的在留资格。
取得《家族滞在》在留资格的人从事符合就劳活动的规定的活动时候有必要取得《资格外活动的许可》。但不能从事《资格外活动许可》
中规定的活动以外的活动,比如风俗行业。
○在留期间为3年,2年,1年,6个月或者是3个月。
○申请必要的书类文件
①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② 写真2枚(纵4cm×横3cm)申请前6个月内拍摄的免冠上半身照片。
③ 证明与扶养者身份关系的书类。
(例)戸籍謄本、婚姻证明书等
④扶养者的外国人登陆证明书或者是护照的复印件
*外国人登陆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也可
⑤ 证明扶养者的职业以及收入的文件
(例)在职证明书与纳税证明书,源泉征收票
(例)扶养者名义的银行存款证明书与奖学金给付证明书等。
※留学生的情况,除了申请人以外的人支付经费的情况之外,证明此人偿还能力的文书以及明确此人支付的经过书。
Q&A
Q1:我是中国留学生。想叫在中国的妻子到日本来。听朋友讲,有300万元以上的存款就可以叫妻子来,是真的吗?
A1:有300万以上的存款可以以《家族滞在》的身份来日的风声,这纯属捏造。入国管理局想知道的是邀请人和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是什
么样的人和邀请人与申请人有无可在日本生活的费用。生活环境因人而异,存款的内容也有多种(拿到银行存款证明的第二天,存款全部被提
出来的话?)。因此不可以说只要有300万元以上的存款就可以邀请。留学生的《家族滞在》的申请审查也非常严格。只添付在入国管理局的
咨询部门分发的《必要的书类一览》上所记载的证明资料不很充分,请添付充分的立证资料。
Q2:听说日本的在留资格制度规定,只能从事各个所授予资格范围内的活动。如果是这样的话,持有家族滞在签证的人,没有留学签证就不能
上大学吗?
A2:这与就劳不同,可以上学,不违法。顺便提一下,您也可以变更为留学签证。但是,留学签证毕业之后必需要变更签证才能继续留在日本。
另外,家族滞在签证与毕业没有关系。如果抚养者要回国,那么在留资格也将失效。请按此理解两签证的意义,要件,效果。
Q3:家族滞在签证原则上是不可以打工,怎么样才能打工呢?
A3:请申请资格外活动证书,被许可就可以打工。但是请注意劳动时间上有限制。然后,请注意风俗关系的工作与日本人等的身份不同,不被许可。
Q4:丈夫在日本工作,我以家族滞在来到日本。孩子也可以申请家族滞在吗?
A4:如果现在孩子受到你们的抚养的话,可以申请家族滞在。
8、日本人配偶者等
○您现在是以下的情况吗?
① 居住在中国的A某与日本人M某在中国办理了结婚手续。然后,为了与丈夫在日本一起生活,想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签证。
②居住在中国的残留孤儿B某,想和几年前从中国回到日本的父母一起生活。
③菲律宾的女性,在菲律宾与日本人结婚,然后想到日本来。
④与前夫离了婚和日本人结了婚。想叫在中国有亲权的小孩到日本来。
如果属于以上的情况,那么需要配偶者等的签证的申请。
○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的签证,不问配偶者中的丈夫和妻子哪一方是日本人或者是非日本人。特别养子以外的养子不符合此在留资格。
然后,具有此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对于就劳没有任何限制。可以从事属于其他的在留资格的活动,也可以从事在留资格规定之外的活动,
比如,也可以从事单纯劳动。
○符合的外国人
1.日本人的配偶者,现在是婚姻关系中的人,不包括姘居关系。
2.特别养子(民法第817条2),与根据家庭裁判所的审判产生的父母没有身份关系。3.作为日本人出生的孩子,亲子,嫡出子,
非婚生子,出生的时候父亲或者是母亲拥有日本国籍,本人出生前父亲已死亡,或者父亲去世时拥有日本国籍,本人出生后父亲或者母亲
已经脱离日本国际的时候,不影响作为日本人的孩子出生的事实。
○在留期间为3年或者是1年。
○申请必要的书类文件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2.照片2张(纵4cm×横3cm)申请前6个月的免冠上半身照片。
3.以下A、B中的任何一个
A)日本人の配偶者である場合
①证明与日本结婚的文件(例:户口副本,婚姻申请受理证明书)
②日本人的住民票的复印
③关于外国人或者是其配偶者的职业以及收入的证明书(例:在致证明书,纳税证明书等))
④日本人的身份保证书
B)日本人的特别养子或者是之子的情况
① 日本人的户口副本,外国人的出生证书以及其他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
(例:户口簿本,除籍副本,外国人的出生证明书,父母的婚姻证明书,认领?收养子女的证明书等)
② 关于外国人或者是父亲或者是母亲的职业以及收入的证明书。(例:在职证明书,纳税证明书等)
③此日本人的身份保证书
取得的程序是,在所管辖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提交《日本人配偶者等》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此证明书被交付之后交给本国的配偶者。
然后配偶者备齐此证明书和必要材料到当地日本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
得到签证后要在证明书发行日起3个月内进入日本国境。来到日本之后,要定期的进行签证的更新手续。
实际上,日本人配偶的情况,一定要提出种种的资料来证明不是伪造结婚。一说道国际结婚,国籍的情况和个人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根据
各种不同的情况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这并不像想的那麽容易。但是,最重要的是,是否有不管怎样都想请配偶者来日本一起居住的决心。可以
说配偶者签证的申请并不简单,但是请记住不要轻易的放弃。
Q&A
Q1:我是,中国籍32岁的女性。2年前经过朋友介绍在驻中国的日本人男性交往,一年前在中国办理了结婚手续。之后,申请了在留资格认定证
明书交付,但被拒签了。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A1:到入国管理局申请日本人配偶者的80%都是假结婚。所以,入管的审查变得非常严格。被拒签的人的共同点是,不懂入管法,坚信自己是
真实结婚,所以肯定会被许可。即使是真的结婚,如果不提交让审查官信服的资料签证是很难被许可的。
如果被拒签,请向审查官确认被拒签的原因,然后备齐可解决拒签原因的资料再申请一次。
Q2:持有配偶者签证的人,可以考日本的大学吗?
A2:没有特别的限制,可以考大学。
Q3:配偶者签证在工作上有什么限制吗?
A3:没有特别的限制。配偶者签证没有就劳上的限制是其特征之一,所以假结婚会络绎不绝。假结婚其实是犯罪(公证书原本不实记载罪)。
不管是日本人还是外国人都会受到处罚。
Q4:我是日本人,在菲律宾的驻马尼拉办事处工作的时候,与菲律宾的女同事结了婚。在当地举行了婚礼,在马尼拉的市役所登了记。之后,
生了一个女孩,没有在日本大使馆提交出生申请。孩子出生经过一年之后,我一个人回到了日本。想叫妻子和孩子到日本来,该怎么办?然后
孩子能变为日本人的身份吗?
A4:首先,请在日本提交结婚申请,到附近的役所拿到结婚申请书,填写必要的事项交到窗口。不需要妻子的签字,也不需要2个人的证人。
菲律宾的结婚证书和其翻译件,根据情况,可能会需要您的户籍藤本。请预备菲律宾国家统计局发行的结婚,出生证书。在日本的役所结婚成
立的时候,到附近的入国管理局办理在留资格认定证书,邀请妻子和孩子到日本。孩子出生后3个月以内在大使馆提交出生申请,但因为您没
有提交,以日本国再取得的方式到最近的法务局再度办理加入日本国籍手续。
Q5:我是美国人。到现在为止因为工作关系来日多次。现有一个打算结婚的日本人女朋友。想与他结婚后在冈山县仓敷市办一个英语会话学校。
请告诉我关于及婚的手续。然后我的签证将会变成什么签正呢?
A5:先从你们的结婚手续来说明。先让她去美国结婚,然后在日本办理结婚手续。另外还有在日本办结婚手续的方法。下面对住在日本,
在日本结婚的手续进行说明。假设您在仓敷市在住,在大阪的美国领事馆办理婚姻要件具备证书。婚姻要件证书用日语来表现比较难懂。
即要求领事馆作出宣誓供述书。在副领事的前面说明你的名字,出生年月日,住所,护照号码等的说明;保证依照美国的州法律,与日本
人女性结婚没有任何问题;副领事盖章作成宣誓供述书。通常,可以要求做一份日语的翻译件。然后持这份宣誓供述书,护照,外国人登
陆原票记载证明,外国人登陆证等和日本人女性的户籍藤本,住民票等到市役所办理结婚登记。这个结婚的申请叫婚姻届,需要两人的签字,
请事先从市役所领到结婚申请表,得到证人的签名。提出的外文文件需要提交日语的翻译件。最后,到附近的入国管理局办理签证手续,
您的签证会变为「日本人的配偶者等」的签证,可以自由经营英语会话学校。
9、永住者の配偶者等
○您是属于以下情况吗?
①与持有永住者在留资格的人结婚,为了去日本想申请永住者配偶者的签证。
②在日本申请到了永住权,想叫国内的孩子也到日本来。
③是永住者养子,想到日本来。
④丈夫申请到了永住者的签证,我也想跟着去日本。
⑤想与残留孤儿3代结婚。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是配偶者的丈夫或者是妻子具有永住者的在留资格。授予此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关于就劳没有任何限制。可以从事附属于其
他在留资格的活动,也可以从事在留资格规定之外的活动,比如也可以从事单纯的劳动。
○相对应的外国人
1.具有永住在留资格者的配偶
2.特别永住者的配偶
3.以具有永住在留资格者的孩子出生于日本,而且出生以后继续在留于日本的人
4以特别永住者孩子出生于日本,而且出生以后连续在留于日本的人
○在留期间为期间3年或者1年。
○申请所必需的文件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2.照片2张(纵4cm×横3cm)
3.以下A、B中的任何一个
A )在永住者配偶的情况下
①.能证明与永住者之间身份关系的文书(例:户籍藤本,结婚证明书)
②.永住者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和护照的复印件等
③.有关外国人或者配偶的职业以及收入的证明书(例:在职业证明书,纳税证明书等)
④.永住者的身分担保书
B )在永住者的孩子的情况下
①除了出生证明书外,证明父,母子的关系的文书(例:出生证明书,胡继藤本,父母的结婚证明书,认定养子关系的证明书等)
②.永住者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和护照的复印件
③.有关外国人或者父母亲的职业以及收入的证明书(例:在职证明书,纳税证明书等)
④.永住者的身分担保书
取得过程请参考一下申请日本人的配偶者时所需的手续。
特殊签证取得
1,教授
○教授的在留资格资格是指在我国的大学以及相当于大学的机关或者在高等专门学校中研究,指导研究以及做教育的活动。
○对申请所必要的文件:
有关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以及报酬的材料
a,与接纳机关之间的雇用合同书的复印件
b,来自接纳机关的辞令复印件
c,来自接纳机关的采用通知书的复印件
d,相当于a或者c的文件
?
2,艺术
○伴随收入的音乐,美术,文学以及其他艺术上的活动(「演出」项栏里所提的活动之外。)
○对申请所必要的文件
Ⅰ,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及地位的文件
①按照契约进行活动时,证明具体的活动的内容,期间及地位的文件
a,与接纳机关之间的合同书的复印件
b,来自接纳机关的接纳同意书的复印件
c,相当于a或者b的文件
②如果不基于契约进行活动时,申请人制作的具体的活动内容,期间及记载着从所要进行的活动中所得收入的预料额的文件
Ⅱ,明确艺术活动上业绩的资料
①履历书
②能明确艺术上的业绩的文件
a,来自关系团体的推荐书
b,有关过去活动的报道
c,获奖,入选等的实际成绩
d,过去的作品等目录
e,相当于a或者d的文件
3,宗教
○从国外的宗教团体派遣到我国的宗教家所进行的传教以及其他宗教上的活动
○申请所必要的文件
Ⅰ,证明来自派遣机关的派遣期间,地位及报酬的文件
来自国外集体的派遣书等复印件
Ⅱ,明确派遣机关及接受机关的概要的资料
①在国家的宗教团体的参考手册等里明确其概要的文件
②接纳机关的参考手册等里明确其概要的文件
Ⅲ,证明作为宗教家的地位及履历的文件
在派遣机关的证明书等里,需要证明申请人作为宗教家的地位,工作经历的文件。但,如 果以记载在派遣书中就没有必要。
4,报道
○按照跟外国的报道机关的契约进行的采访及其他报道上的活动
○对申请必要的文件
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及报酬的文件
Ⅰ,对外国的报道机关雇佣的人来讲,在下面的一项或者多项文件中需要证明其活动的内容,派遣期间,地位及报酬
a,外国的报道机关的派遣书的复印件
b,与外国的报道机关之间合同书的复印件
c,外国的报道机关的雇佣证明书
d,相当于a或者c的文件
Ⅱ,作为自由演员,如果按照跟外国的报道机关的契约进行时,需要记载着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及报酬等同报道机关之间的合同书的复印件
5,法律·会计业务
○外国法事务律师,外国正式会计师及其他法律上有资格的人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法律或者会计业务的活动
○对申请所必要的文件
Ⅰ,证明外国法事务律师,外国正式会计师及其他法律上有资格的人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法律或者会计业务活动资格的文件,执照或者证明书等复印件
Ⅱ,在下面的一项或者多项文件中,需要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及地位
①按照契约进行活动时,合同书的复印件
②如果不基于契约进行活动时,申请人自己制作的说明文件
6,医疗
○医生,牙科医生及其他法律上有资格的人从事许可范围内医疗业务的活动
○必要文件:
Ⅰ,在下面的一项或者多项文件中,明确招聘机关概要的资料
a,参考手册
b,登记簿副本(当公共医疗机关等招聘机关的概要清楚时就没有必要。)
Ⅱ,证明医生,牙科医生及其他法律上有资格的人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医疗业务活动资格的文件
Ⅲ,在下面的一项或者多项文件中,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及报酬的文件
a,与招聘机关之间的合同书的复印件
b,来自招聘机关的辞令复印件
c,来自招聘机关的采用通知书的复印件
d,相当于a或者c的文件
?
7,研究
○(从事按照跟我国的公私机关的契约进行研究业务的活动「教授」项栏中所提的活动除外。)
○必要文件:
Ⅰ,在下面的一项或者多项文件中,明确招聘机关的概要的文件
a,法人登记簿副本(发行后三个月以内的)
b,参考手册
c,相当于a或者b的文件
Ⅱ,证明毕业证书及工作经历及其他的经历的文件
a,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b,申请人的履历书
c,在职证明书中证明了所要从事研究中工作的期间的文件(证明大学院中的研究期间的 文件)
Ⅲ,在下面的一项或者多项文件中,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及报酬的文件
a,跟招聘机关之间的合同书的复印件
b,来自招聘机关的辞令的复印件
c,来自招聘机关的采用通知书的复印件
没有d,ac按照的文件
(关于Ⅰ,Ⅱ,如果以按照我国的国家或者地方公共团体机关以及我国的法律所设立的法人或者国家或者地方公共团体或者独立行政法人所交付的资金来营运的法人在法务大臣以告示来决定的契约进行研究业务时就没有必要。)
8,教育
○本国的小学校,中学校,高等学校,中等教育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专门学校以及各种学校,或者是关于设备以及编成,按照此规定进行语学教育,其他教育活动的教育机关。
? ○ 必要书类:
Ⅰ、明确招聘机关概要的资料
a,法人登记簿藤本
b,说明书
(在公共刊物等上可明确招聘概要的时候可免除提交说明书)
Ⅱ、以下面任何一个或者是复数的文件,证明学历的文件或者是证明具有相关教育活动的资料。
a,毕业证明书或者是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b,关于从事教育活动证书的复印件
c,记载具有相关教育活动证书的证明书
d,依据a或者是c的文件
Ⅲ、证明履历的文书
a,申请人的履历书
b,进行外国语以外的科目教育时,需要提交申请人所属或者是曾经所属的教育机关的在职证明书等,从事相关科目一定期间(5年以上)证明。
Ⅳ、下面文件中的一个或者是复数的,可证明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以及报酬的文件
a,与招聘机关的合同书的复印件
b,招聘机关的辞令的复印件
c,招聘机关的采用通知书的复印件
d,依照a以及c的材料
?
9,演出
○演戏,文艺表演,演奏,体育等与演出活动相关的或者其他的文艺活动(在「投资·经营」项中的这个栏里所提及的活动除外)
○必要文件:
Ⅰ,要举行演戏,文艺表演,演奏等演出活动时
a,经历书和由公共机关发行的证明其涉及到活动的经历以及资格的文件
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文件及由公共机关发行的资格证明书时,需要其复印件
b,明确招聘机关概要的资料
①商业·法人登记簿副本(发行后三个月以内的)
②最目前的损益清单的复印件
③工作人员名簿
c明确演出设施概要的文件
? ①营业许可书的复印件
②设施的图纸
③设施的照片
④工作人员名单
⑤登记簿副本
⑥损益清单
⑦确定申报单候补的复印件
(关于⑤,提出后没有其内容变更的情况下,没有提出必要。关于⑥及⑦,除了被制作成新的材料之外,申请前一年以内的该当文件就没有提出德必要。)
d,当招聘机关承包该演出的时候需要承包契约书的复印件
e,在下列文件当中的一个或者复数的文件里,证明其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及报酬的文件 ①雇佣契约书的复印件
?②演出承诺书的复印件
?⑧相当于 ① 或者? ②文件
f ,其他能成为参考的文件
? ①公演日程表
②公演内容的广告·传单等
Ⅱ,以演出形式以外的形态举行的文艺活动时
a,证明文艺活动方面业绩的资料
所属机关发行的资格证明书或者经历证明书,唱片,海报,杂志,报纸的剪贴等证明文艺活
动方面的业绩材料
b, 在下列文件当中的一个或者复数的文件里,证明其活动的内容,期间,地位及报酬的材料
①雇用契约书的复印件
②承包契约书的复印件
③相当于①或者②的文件
c, 在下列文件当中的一个或者复数的文件里,明确接纳机关概要的资料
①登记簿副本?
②损益清单
④参考手册
相当于①或者③的文件
10、研修
○ 由我国的公私机关接受而进行的技术,技能或者掌握知识活动(除了「留学」及「就学」条款中栏里提及的活动)
○ 必要的材料:
Ⅰ明确研究内容等的资料
① 明确研究内容,必要性,实施地方,期间及待遇的研究计划书
② 邀请理由书
③ 实施研究的预定表
④ 研修生待遇概要书
Ⅱ证明回国以后,从事在我国学习而掌握技术和以把从事要技能及知识的业务进行进行证据的文书其次的哪个的文书回了国以后在我国取得学习的技术和把从事要技能及知识的业务记载的东西a和关于派遣机关作的现在的本人的地位、职种的记载的在的有打算的复职证明书b和关于派遣机关作的回国以后的本人的地位、职种的记载的在的进修生派遣状
Ⅲ、关于职历的文件
? 申请人的履历书
Ⅳ、指导研修者的关于此研修的职历证明
指导研修者的履历书
Ⅴ、明确派遣机关的概要的资料
Ⅵ、接受机关的概要以及明确写有职员人数的资料
a,接受机关的商业法人登记簿(申请前5年以内提供过该材料的,可以不再提交。)
b,接受机关的概要书(申请前一年以内曾经提交过该材料的,可以不再提交。)
c,公司案内书。
d,记载着研修生的国籍姓名生年月日等的名簿(如有其他的已接受的研修生或技能生的情况,有必要单独另做成一份名簿。)
11,文化活动
○ 不涉及到收入的学术上或者艺术上的活动,或者是对日本特有的文化或技艺进行专门的研究的或接受专门家的指导的活动。
○ 必要材料:
Ⅰ,从事学术上或者艺术上的活动,或者对日本特有的文化或技艺进行专门的研究的情况
a,明确记载活动的内容和期间以及举行该活动机关的概要的材料
①申请人或者接受机关作成的记录活动内容和期间的材料。
②申请人准备的,举行该活动的机关的案内书等的概要的说明书
b,用以下的材料来证明,学历,职历以及和该活动有关的经历
①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②申请人的履历书
③ 在职证明书
④用以下的任意一个或者数个材料,来证明在学术上或者艺术上的业绩
?有关团体的推荐状
?有关过去的活动的报道
?得奖或入选的成绩
?过去的论文,作品等的目录
?和以上文件相当的材料
c,证明具有支付在留中的一切经费的能力的材料
①申请人支付经费的情况,准备以下任意一份材料
明确写有支付金额和支付期间的奖学金的证明书
申请人名义的银行账户的存款证明
和以上材料相当的证明材料
②申请人以外的人支付经费的情况,有关经费支付人的以下任意一份材料
证明有支付能力的材料
住民税或者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书(记载有总所得的材料)
源泉征收票
确定申告书的本人所持页
和以上材料相关的材料
Ⅱ、接受专门家指导,学习日本国特有的文化和技艺的情况
Ⅰ所记载的材料以外,明确记载该专门家的经历和业绩的材料
a,Ⅰ所写的材料
b,该专门家的经历书
c,用以下的任意一个或复数的材料,证明该专门家的业绩
① 驾驶证的复印件
② 论文,作品集等
③ 和①或者②相当的材料
12、企业内转勤
○ 企业内转勤是指,一般是外国企业从海外的本店向日本的支店,事业所等转勤的情况必须取得的在留资格。
另外,在海外的日本企业的子公司和关连公司的外国人社员向日本的本店转勤的情况,也必须这个在留资格。只是,以此在留资格转勤的人,只限于其活动是对应在留资格是“技术”或者“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的人。要注意,以下只能算作企业内人事调动,不包括从事单纯劳动的社员。
○ 企业内转勤的要件
a、满足在转勤前,在外国的本店支店或其他的事业所连续从事“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1年以上的条件。
b、要取得同等或高于日本人从事同种工作取得的报酬
○申请手续的必要材料
①申请人的证明照片2张
②申请人的履历书
③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④明确写有申请人在日本的事业所从事的工作的内容,勤务时间,地委,报酬等的有关待遇的材料
⑤人事调动通知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接到转勤命令的材料的复印件
⑥招聘企业的登记簿副本,损益计算书的复印件,公司简介等材料
⑦明确写有申请人转勤前1年间从事的业务内容的证明材料
⑧招聘理由书
⑨明确写有在外国的本店,支店以及其他事业所的概要的材料
⑩招聘企业的外国人社员名单
13、投資?経営
○投资经营签证是指,在日本开始贸易以及其相关的事业,或者对于这些事业进行投资并经营,或者从事该事业的管理工作,或者已经在经营贸易事业的外国人(包括外国法人。以下同),或者是代替现在正在日本投资的外国人经营或从事管理工作(从事经营或管理国外法律事务或会计有关业务的活动除外)等活动的签证。
○ 在留期间是3年或1年
○ 申请投资 经营签证所需的资料:
1.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2.照片(长4厘米宽3厘米)
3.贴有430日元回信用的信一张
○证明資料
1.在日本开始贸易以及其相关的事业,或对于这些事业进行投资并经营的情况
①事业内容的说明的资料
商业登记本的副本(发行后3个月之内)
最近的损益计算表的复印(新事業的情况,提出一年的事业计划书)
②除了该外国人以外的专职职员总数的说明资料
公司向导书或者雇用保险缴纳书纪录等的复印件
专职职员2名的情况,要提出该2人的以下资料
雇用契约书的复印或工资总账的复印
住民票或登录原薄记载事项证明书
③公司概要的说明资料(公司向导书,公司的租赁合同契约书的复印件),以上的资料如果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情况,就不需要提出了。
2.开始进行贸易事业的经营,或者代替投资贸易事业的外国人经营的情况
①②③同上所记
④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在公司的活动内容,期间,地位,以及报酬等记载的资料。
契约书,派遣信,移动通知书的复印
3.即将要在日本开始或投资或管理或代替投资的外国人管理事业的情况
①②③同上所记
④有3年以上的事业经营或管理的经验的证明,或在曾经工作过的公司的在职期间以及职务内容的证明,或是有在研究生院专修过经营管理科目的证明。
?⑤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在公司的活动内容,期间,地位以及报酬等记载的资料
契约书,派遣信,移动通知书的复印
14、特定活動
特定活动指的是工作假日,技能实习等活动。或者是法务大臣针对于某一个人特别指定活动。
申请时需要的资料:
①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②照片2张(4cm×3cm)
③(家务佣人)
?a.记载雇佣期间 报酬 待遇等事项的雇佣契约书的复印件
?b.能够证明有与雇主日常会话的日本语能力的资料
?c.记载雇主的身份. 地位和在留资格的资料
(运动员选手)
? a.记载雇佣期间 报酬 待遇等雇佣契约书的复印件
? b.申请人的履历书和证明履历的资料(毕业证明书,职历证明文件等)
? c体育比赛的出场经历和体育比赛成绩的资料
? d.日本的雇佣机关的概要(注册的副本,借入借出对照表,损益计算表等)的证明资料
(运动员选手的家属)
证明抚养者身份关系的资料
抚养者的外国人登录证书和护照的复印件
抚养者的在职证书
抚养者的年收入以及证明纳税额的资料
(进行国际仲裁代理业务的外国律师)
在国外证明保有律师资格的资料
被国外依赖国际仲裁的代理或者是证明已受理的资料
依赖者经营事业的时候,可明确事业内容的资料
(实习)
在学证书
关于活动的简明资料
证明待遇的资料
关于实习的过去的在留经历以及明确修业年限的资料
(运动员选手的家属)
证明抚养者身份关系的资料
抚养者的外国人登录证书和护照的复印件
抚养者的在职证书
抚养者的年收入以及证明纳税额的资料
(进行国际仲裁代理业务的外国律师)
在国外证明保有律师资格的资料
被国外依赖国际仲裁的代理或者是证明已受理的资料
依赖者经营事业的时候,可明确事业内容的资料
(实习)
在学证书
关于活动的简明资料
证明待遇的资料
关于实习的过去的在留经历以及明确修业年限的资料
15、定住者
○ 定住者是法务大臣考虑特殊的事由指定在留期间认定其居住的人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书的必要书类文件
1,在留资格认定证书申请书
2,照片2张(纵4cm×横3cm)
3,户籍藤本,结婚证书,出生证明书之外证明其本人身分关系的文书
4,可支付在留期间的所有经费,其本人以外的人支付经费的情况下,证明其收入的材料
5,身份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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